一、 领取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粘贴身份证和户口薄本人页和机关签发页复印件,提交原件交民警核对受理。
二、申请人在收到民警发还的申请回执时,请仔细核对认
注: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金融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的管理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需由干部管理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人事章。
三、办结时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签注20元/一次/地;40元/两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