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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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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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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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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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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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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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登记费(含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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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 价费字 414 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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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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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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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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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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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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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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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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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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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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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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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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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注册资金总额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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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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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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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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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超过 1000 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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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超过部分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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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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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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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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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超过 1 亿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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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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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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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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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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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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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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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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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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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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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非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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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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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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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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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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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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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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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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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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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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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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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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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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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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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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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注册资本总额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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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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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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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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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超过 1000 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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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超过部分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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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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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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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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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超过 1 亿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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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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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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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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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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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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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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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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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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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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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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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包合同额计算 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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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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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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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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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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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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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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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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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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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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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 价费字 4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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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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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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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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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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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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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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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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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注册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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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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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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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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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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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名称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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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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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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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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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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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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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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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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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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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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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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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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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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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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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及其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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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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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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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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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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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及设立非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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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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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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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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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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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含代表和雇员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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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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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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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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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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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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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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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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