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 业务流程: 查验岗审查资料;查验机动车;录入相关信息;制作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记录;将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