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2.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3.大型货运汽车载,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4.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3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 5.载重量在1000公斤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 6.载重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50厘米。 7.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不准超出车身20厘米。 8.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扳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非机动车载物,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9.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10.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10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1米。 11.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10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辕,后端不准超出车身1米。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具体积超出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领悬挂明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