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程序
1、接案:举报人、投诉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审查:5个工作日内审查;3、决定:符合规定的依法受理并立案。 1/6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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