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走进淇滨
淇滨动态
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办事指南
区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劳动就业
>>
办事事项
求职登记业务操作规范
时间:2017-05-12 17:07:38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求职登记 设定依据:就业促进法 承诺时限:即办 申报材料: 1.求职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根据本人不同情况,持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等证件复印件。 2.对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就业准入的技术工种,求职者除按第1条要求提供证件外,还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事程序: 1.求职者填写求职登记表; 2.工作人员审查登记表; 3.与招聘登记岗位进行匹配; 4.推荐就业岗位,开具推荐信。
网站导航
---省市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鹤壁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政府
安阳市政府
新乡市政府
洛阳市政府
漯河市政府
开封市政府
平顶山市政府
商丘市政府
南阳市政府
三门峡市政府
驻马店市政府
焦作市政府
许昌市政府
濮阳市政府
---新闻门户---
人民日报
新华社
---各县区政府---
山城区
鹤山区
淇县
浚县
开发区
版权所有:
bet365官方洲版
豫ICP备15015384号-1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