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监管工作,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全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是构建“全国一张网”的基础和支撑,也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指出,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为各职能部门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提供了公示平台,也为实现网络实时“双告知”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市工商局与各县区、市有关单位签订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确定市有关单位与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应用方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协商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区、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
2.确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各县区、市有关单位根据部门权力清单筛选涉企的具体项目清单,形成目录作为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
3.开展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应用培训。适时开展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应用培训,对市有关单位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推动企业信息归集和共享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4.归集《办法》实施前的企业信用信息。根据《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及时将2014年10月1日起产生的信息归集完毕。归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司法公示信息,行政仲裁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6年10月)
5.企业信用信息实时归集工作。按照《办法》规定,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规定程序通过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报送信息,并对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有关单位)
6.实施激励和惩戒措施。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各县区、市有关单位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许可证照的企业,各县区、市有关单位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相应惩戒。(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有关单位)
二、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对于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扣工作实际,注重工作衔接,完善配套政策,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鹤壁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在市发改委、工商局等8个部门先行推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最新安排部署,所有县区及部门都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10月1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宣传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抓实抓好。
2.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抓好“一单两库”工作机制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要在年内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明年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等检查方式的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于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清单公示(有关单位负责、市县编办汇总审核及公示)。二是建立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上下级监管网络互联互通的单位,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在省级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基础上,逐级提取相关数据,尽快建立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不具备互联互通条件的单位,要摸清底数,把本机关许可、备案、检查的行为相对人纳入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并报送至政府法制办。市本级名录库要在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工商部门负责企业法人库建设,民政部门负责社团法人库建设,公安部门负责公民身份库建设,其他有关单位做好本级许可、备案、检查的行为相对人库建设)。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市本级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县区执法人员名录库要在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法制办负责管理)。四是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负责)。
三、组织实施
1.为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鹤壁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为副召集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是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其中工商部门是主体责任单位,有审批和许可权限的部门都是责任单位。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按照《办法》的具体要求,统筹协调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现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在多领域实现联合惩戒。各县区要定期通报本级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市有关单位要确定责任领导和信息化、信息归集联络员,统一对内对外负责开展工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信息归集的目的、内容、措施、成效,形成理解、关心、支持信息归集工作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2.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鹤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工商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审计局、地税局、质监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事管局、房产管理中心、人防办、扶贫办、供销社、行政学院、气象局、国税局、鹤壁海关、烟草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北分局、邮政管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银监局、畜牧局、保密局、机要局、金融办、网信办、信访局、台办、档案局、鹤壁日报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法制办副主任刘育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编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鹤壁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6年9月29日
附 件
鹤壁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胡润身(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宏麒(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景让(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潘向东(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彦成(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晓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朝圣(市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 宏(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郭德义(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 涛(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文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全德(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张文刚(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丹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耿明杰(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
张红娣(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邓光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春魁(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胡全贵(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学德(市林业局副局长)
栗帅领(市商务局调研员)
侯际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李建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赵洪波(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世民(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剑卫(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生炜(市体育局副局长)
杨国才(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巩为民(市旅游局副局长)
元炳金(市粮食局副局长)
刘勤升(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孟庆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建波(市人防办副主任)
刘 军(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吴树文(市畜牧局副局长)
孙振峰(市盐业局副局长)
肖春雷(市文明办副主任)
贾立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郭魁英(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志东(市国税局副局长)
席永斌(鹤壁海关副关长)
万成堂(鹤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邵宏伟(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宋彦峰(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 琦(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民(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张连波(市银监局副局长)
万良军(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李景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