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走进淇滨
淇滨动态
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办事指南
区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相关法规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劳社部发[1999]16号文件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09:48:38 来源: 作者:
各市地劳动(人事劳动)局、医药管理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 [1999]16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物治疗是医疗活动中最主要的诊疗手段之一,不仅体费用较高,而且管理难度也较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还能够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定点零售药店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出台前,要在合同中明确购药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或事故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处方外配用药的安全。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劳动厅和省医药管理局。
网站导航
---省市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鹤壁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政府
安阳市政府
新乡市政府
洛阳市政府
漯河市政府
开封市政府
平顶山市政府
商丘市政府
南阳市政府
三门峡市政府
驻马店市政府
焦作市政府
许昌市政府
濮阳市政府
---新闻门户---
人民日报
新华社
---各县区政府---
山城区
鹤山区
淇县
浚县
开发区
版权所有:
bet365官方洲版
豫ICP备15015384号-1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