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劳动厅、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劳社部发〔 1999 〕 16 号文件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医 [1999]14 号)转发给你们。除《暂行办法》规定外,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对所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配备计算机设备,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