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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审查(县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时间:2017-05-16 15:14:19  来源:  作者:
一、办事程序 :县(区)人民政府申请 →市国土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核→上报省政府   二、申请材料 :(一式四份)   1 .县(区)人民政府 请示;   2 .建设用地“一书二方案”   3 .县(区) 国土部门审查意见   4 .补偿安置方案或协议   5 .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6 .勘测界技术报告于勘测定界图   7 .1 : 1 万分幅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 .补充耕地位置图   9 .立项及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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