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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审查(县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时间:2017-05-16 15:14:19 来源: 作者:
一、办事程序 :县(区)人民政府申请 →市国土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核→上报省政府 二、申请材料 :(一式四份) 1 .县(区)人民政府 请示; 2 .建设用地“一书二方案” 3 .县(区) 国土部门审查意见 4 .补偿安置方案或协议 5 .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6 .勘测界技术报告于勘测定界图 7 .1 : 1 万分幅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 .补充耕地位置图 9 .立项及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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