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标准 1、当地政府重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发展工作,并将其纳入当地社会文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 2、广泛开展具有浓厚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当地群众参与广泛,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拥有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代表人物和骨干队伍,经常开展有关民间文化艺术的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建有规范和完备的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档案。 4、具备经常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场地、设施等条件,并有开展活动的基本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