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4 日 ,收到鹤壁市政务论坛关于询问网络文化许可证是否办理的咨询件,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政策规定解答如下: 一、自 2007 年以来,我局严格 落实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及信息产业部等 14 家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07]10 号)精神,全面停止审批新设立的网吧,截至目前,没有审批过一家新开设的网吧。 二、根据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系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09]9 号)及河南省文化厅《关于我省网吧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意见》(豫文市 [2009]60 号)文件精神,今后我省调整网吧数量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布点,不再受理单体网吧的审批申请。 三、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 [2009]35 号)规定:申请办理网吧连锁企业应当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报网吧连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全资或者控股的直营门店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少于 5 家,直营门店必须是已经办理且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