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
一、申请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真实、有效的;
4、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5、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科受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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