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走进淇滨
淇滨动态
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办事指南
区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我要结婚
婚姻登记工作流程
时间:2017-05-12 10:25:58 来源: 作者:
一、结婚登记 种类:再(复)婚、补办结婚登记 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一)申请。1、双方共同到场;2、身份证;3、户口簿。 (二)受理。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登机关。 (三)审查询问。1、当事人双方现场填写《声明书》;2、登记机关当场填写《审核处理表》。 (四)登记颁证。登记机关为各当事人当场登记颁发结婚证书。 二、离婚登记 1、双方自愿离婚;2、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 (一)申请。1、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2、身份证、户口簿;3、本人的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二)受理。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登机关。 (三)审查。1、当事人双方现场填写《申请书》;2、登记机关当场填写《审核处理表》。 (四)登记颁证。1、注销结婚证(原件退回本人);2、登记机关为各当事人当场登记颁发离婚证。 三、补领婚姻证件 1、补领结婚证;2、补领离婚证。 (一)申请:1、一方当事人到场;2、身份证;3、户口簿;4、法律事实客观存在。 (二)受理: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登机关。 (三)查证确认: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档案查证确认。 (四)补发:补发婚姻证件。
网站导航
---省市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鹤壁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政府
安阳市政府
新乡市政府
洛阳市政府
漯河市政府
开封市政府
平顶山市政府
商丘市政府
南阳市政府
三门峡市政府
驻马店市政府
焦作市政府
许昌市政府
濮阳市政府
---新闻门户---
人民日报
新华社
---各县区政府---
山城区
鹤山区
淇县
浚县
开发区
版权所有:
bet365官方洲版
豫ICP备15015384号-1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