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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00:55:50  来源:  作者:[db:作者]
 各县(市)、凤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各市新农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6年各级财政增加了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参合农民就医报销比例增加、受益程度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新农合制度的健康运行,经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研究,就落实管委会例会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例会由市和各县(市、区)主管领导主持或委托有关负责同志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
  二、例会研究议题是本县(市、区)当月新农合运行情况、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资金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下一月的工作要点等,会议商定事项要形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会议纪要,并于当月底将会议纪要及当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公室。传真:2052936。
  三、定期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会议,是相互通报情况,及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本地区、本单位健康运行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能不能坚持例会制度,是衡量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的重要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监管办要把各县(市、区)落实例会制度情况列入监管内容,定期检查,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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