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贫困户调查等方式,结合《淇滨区产业扶贫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创建条件:
1. 位于我区范围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且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可就近就地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2. 由“直接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以上就业”调整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以上或占比达到30%以上(指稳定务工贫困人员必须达到3人以上)”;“就业贫困人口年人均达到1.3万元以上”,补充“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务工时间不低于6个月(薪酬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 由“基地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经区人社部门备案”,调整为“基地需与务工贫困人口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协议)”。
淇滨区扶贫办确定对上峪乡鹤壁太淇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鹤壁市三誉同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鹤壁市人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淇滨区钜桥镇富贵养鸡合作社,鹤壁市淇滨区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等5个基地拟定为淇滨区产业扶贫基地。确保扶贫基地管理的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带贫效果。早日使贫困户脱贫致富。现将基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
监督电话:0392--3600886
淇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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