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
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鹤政办〔2017〕2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重点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乡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落实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省、市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省、市巡视巡察、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反馈的问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二)加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围绕淇滨区“十三五”规划、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淇滨发展目标,聚焦转型发展、扶贫脱贫、环境保护“三个攻坚战”,以及在落实国有企业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
(三)加强区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区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27日—7月31日)。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乡镇、办事处、本部门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31日)。区政府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区政府对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见附件1),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利用新闻媒体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达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区监察局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于每月10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蒋海坤 区政府督查室 电话:0392-3356863
邮 箱:qbzwdc@163.com
原 野 区政府纠风办 电话:0392-3356997
邮 箱:qbqjwlzb@126.com
附件:1.鹤壁市淇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2017年8月11日
附件1
鹤壁市淇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
治理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马海澎(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杜长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师俊青(区纪委驻区政府办副科级纪检员)
成 员:李亚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赵利敏(区编办副主任)
白春付(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 静(区文教体局纪委书记)
陈海军(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丽平(区纪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郭胜斌(区财政局副局长)
董建方(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组长)
李辉民(区环保局负责人)
张玉凤(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文明礼(区纪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组组长)
葛佰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大队大队长)
魏 涛(区审计局纪检组长)
田 勇(区纪委驻区安监局纪检组组长)
王耀国(区扶贫办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李亚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