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淇滨区2018年盘活商务中心区闲置楼宇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8日
淇滨区2018年盘活商务中心区闲置楼宇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启动盘活停滞半停滞项目企业闲置厂房楼宇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鹤政办〔2017〕44号)精神,加快商务中心区二次招商步伐,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的原则,整合优化力量,制定得力措施,加快商务中心区二次招商步伐,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定位,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金融保险、研发中心、交易中心、星级酒店、电子商务、电子竞技、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为新时代“五个淇滨”建设、打造特色服务业强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力争完成招商面积12万平方米,培育年营业收入千万元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力争晋升全省二星级服务业“两区”。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闲置楼宇排查。对闲置楼宇、入驻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闲置底数,按照在建、建成、已入驻、闲置等类别进行划分,整合可利用闲置楼宇资源,分组建档。同时,对闲置楼宇存量信息建立动态台账,为盘活闲置楼宇存量提供数据支撑。
(二)明确大厦产业定位。嘉联大厦、金融大厦重点引进金融类、保险类、证券类企业总部,打造金融产业园;观景大厦、莲鹤大厦、帆旗大厦重点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光明大厦、玉大厦重点引进科研中心、交易中心、结算中心等产业,打造新经济产业园;诚城大厦引进文化创意、电子竞技、教育培训等企业,打造文化教育商业园;冬凌草大厦引进国内知名星级酒店。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政策支持、创新发展、配套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企业引得来、落得下、发展好。
1. 扶持对象
与大厦业主签订入驻合作协议至少3年,同时在商务中心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入驻企业。
2. 扶持条件
(1)入驻企业符合商务中心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定位,依法依规经营。
(2)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商务中心区完成公司注册,实行独立核算,并持续投入运营的企业。
(3)未享受商务中心区的其他优惠政策。
(4)未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企业。
3. 扶持期限
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经营的企业,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享受政策支持期限为3年。
本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商务中心区企业入驻扶持(暂行)办法》(淇滨政办〔2015〕27号)同时废止。
4. 政策支持
(1)大厦业主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用房,且不低于1年的,根据入驻企业的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情况,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奖励大厦业主区级财政贡献的50%、30%、20%。
(2)入驻企业享受大厦业主免费提供办公用房,且不低于1年的,根据入驻企业的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情况,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奖励入驻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50%、30%、20%。
(3)入驻企业未享受大厦业主免房租政策,以购买或租赁形式入驻的,根据入驻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情况,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奖励入驻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100%、60%、40%。
(4)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参照《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享受相关政策。
(5)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对一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办理注册登记、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支持条件的,优先申报,重点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融资贷款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6)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社会经济效益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扶持政策。
5. 扶持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入驻经营满1年后,可提出政策扶持申请,并提供租赁协议、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2)政府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组织区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商务局、工商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纳税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核扶持意见由领导小组研究。
(3)政策兑付。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后,一个月内由区财政局筹集资金,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兑付企业相应扶持政策。
6. 专项资金
设立商务中心区入驻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门用于支持商务中心区企业发展。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大厦业主自主招商机制。发挥大厦业主在市场信息、人脉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大厦业主主动招商,通过在租金、物业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涵养市场、培育市场,着力引进一批品牌企业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入驻。
(二)建立部门帮扶机制。各帮扶单位(见附件2)要明确1名副科级干部、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协助大厦业主开展二次招商,确保实效。
(三)建立督导问效机制。一是实行周上报制度。各大厦业主、帮扶单位每周五向区商管办报送本周招商进展情况,对有价值招商信息,安排专人精准洽谈。二是实行月研判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大厦业主、帮扶单位的招商工作汇报,研判解决招商推进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实行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大厦业主及分包单位外出招商、对接洽谈、企业入驻等情况进行通报排名,调动各单位招商积极性。
附件:1. 2018年商务中心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2018年商务中心区招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淇滨区2018年商务中心区招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雷建民(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向忠诚(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郭金花(区商管办主任)
熊占学(区金融办主任)
杨万洪(区发改委主任)
牛桂保(区财政局局长)
刘建军(区商务局局长)
渠爱英(区审计局局长)
徐延平(区文教体局局长)
侯爱姐(区质监站站长)
樊 杰(区国税局局长)
梁明瑞(区地税局局长)
孙爱军(区工商分局局长)
付宪生(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 峰(区政府办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管办,郭金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主管业务副职和业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入驻企业的认定、扶持条件审核、扶持政策兑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