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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3 08:06:23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淇滨区华夏南路1号;邮编:458030;电话:3333607;传真:3356865;电子邮箱:qbqzfxxgk@126.com)。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淇滨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是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淇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考核、评议制度》、《淇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淇滨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淇滨区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淇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等各项相关运行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业务培训。一是区政府将《条例》纳入各级行政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召开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培训。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搭建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不仅是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的需要。今年,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我区积极谋划,搭建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其中有10个一级栏目,23个二级栏目。

(五)开展专项检查,消除网络隐患。一是对联网计算机进行了定期清理检查,配置了防毒和杀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栏目和功能。二是严格按照《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三是禁止在外网上进行其它内容、文件和数据的传输打印。

(六)加强栏目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在“政务信息区”公布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行政法规、规范性公文以及工作动态。二是通过“便民服务平台”整合部门资源,设立了28个便民服务窗口,极大方便了市民咨询办事,了解办事程序。三是在“互动交流区”设立了区长信箱、留言板及电子信箱,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方便公众进言献策,便于政府直接了解社情民意。全年共办理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和政务论坛等1153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栏目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教育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是配合市政府做好“数字鹤壁”建设相关工作。不断优化各组成板块结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内容上报工作。

    

    

   

                       淇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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