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淇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辖区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元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淇滨区华夏南路1号;邮编:458030;电话:3356863;传真:3356865;电子邮箱:qbqzfxxgk@126.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淇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鹤办〔2017〕8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鹤政办文〔2017〕25号)精神,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培训交流,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淇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健全《淇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淇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完善《淇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三是是出台《淇滨区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建立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淇滨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淇滨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丰富了淇滨区“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对全区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脱贫攻坚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查阅体验。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一是积极做好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通知要求,对包括区政府网站在内的所有网站进行了普查。关停整改黎阳路办事处、九州路办事处、长江路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工信局等管理维护不到位的子网站5家,将子网站资源全部整合到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二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结构。将区政府网站栏目进行整合,依托网站上16个新闻类、动态类等栏目专栏,及时发布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重要信息,使群众全面了解掌握区政府和各部门的政务动态。三是构建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新旧媒体,以及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信息公开全覆盖。四是全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区8个乡镇办事处和27个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了电子政务外网区、乡两级全覆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努力下,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进一步增加,可用性进一步增强,方式更加多样、便民。2017年度,我区各乡镇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44余条,信息公开数是2016年的2倍,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44条(含重点领域信息20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50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办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等1650件,办件数量是2016年的1.5倍以上,及时回应了群众的诉求。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度,我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5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0次。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底,鹤壁市以及我区均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7年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会议培训情况
2017年度,我区共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年度专项经费50000元。2017年度开展了3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参加人数为227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四是着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我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附件 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淇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
附 件
淇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34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4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