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事故预防

淇滨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7-18 11:06:27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安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bet365官方洲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6日

 

 

鹤壁市淇滨区深入开展餐饮场所

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期,陆续接到市民举报,我一些餐饮和小吃摊点使用车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使用,由于车用气瓶使用压力极高(约为20兆帕,是普通液化气瓶的10倍),而且这些气瓶多在人员聚集场所使用,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为了深刻吸取近年来外地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安委办[2017]30号),经区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至7月在全区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城镇燃气管理以及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查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主要范围是:使用瓶装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及小吃摊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摸清全餐饮场所和小吃摊点瓶装燃气使用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二是督促各餐饮场所开展瓶装燃气使用隐患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二、治理内容

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和小吃摊点,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1.在餐饮场所和小吃摊点使用车用气瓶盛装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使用的。

2.使用的瓶装液化气钢瓶达到报废年限或超期未检的。

3.相关证照不全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淇滨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质监分局局长张新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局长邢连峰同志担任,成员由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淇滨公安局、区消防队、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质监分局副局长李恒清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1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联合检查等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落实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在行业部门指导下对辖区餐饮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改治理效果。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内容和标准,做好排查摸底和基础台账的建立,督促餐饮场所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认真开展检查抽查,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一)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依法查处充装企业其他违法行为。

(二)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对有关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及使用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三)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针对燃气使用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淇滨公安局:负责协调警力保障专项行动的开展,对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为燃气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交通、运输的车辆和不符合燃气安全运输条件的车辆,依法进行扣押。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规充装窝点。

(五)区消防大队: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区安监局: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综合协调各单位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

(七)区食药局:负责对餐饮场所使用瓶装燃气的单位进行排查,做好餐饮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暂停许可或吊销经营许可。

(八)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进行重点审查,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九)区交通局:负责对运输企业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文教体局、区卫计委、区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系统排查摸底方案,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饭店(小吃街)等单位,对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督促有关餐饮场所针对燃气使用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和调查摸底阶段(5月)

各乡镇、办事处、安委会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治理和排查摸底工作方案,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推动落实工作。要对本行业领域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各单位要在5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相关联系人信息上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6月)

1.各单位要督促餐饮场所瓶装燃气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的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检查比率不低于纳入台账单位数量的20%。

(三)督查和总结阶段(7月)

区安委会成立督查组,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兼顾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召开例会,调度工作进度,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二)严格检查执法,务求工作实效

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该整改的,必须责令整改;该停产停业的,必须停下来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做好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专项行动的实效。要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台账录入和有关数据统计工作。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bet365官方洲版
豫ICP备15015384号-1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