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操作标准
一、事项名称:
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鹤人社就业[2014]13号)
文件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三、适用范围:
行政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申请当天,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四、受理地点:
华夏南路淇滨区政府525房间
五、窗口职责:
负责登记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和相关咨询工作。
六、办理流程
七、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由居住地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内容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出具,并由社区、乡镇办事处盖章);
2.如户籍不在淇滨区,由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3.灵活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有申请人照片页)。
(二)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淇滨区政府525房间进行登记审核,开具享受社保财政补贴通知单,并向智慧鹤壁社保局审核、稽核窗口递交。
八、办理时间
每年3、6、9、12月的4日-15日(节假日休息)。
九、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392-3356025
监督电话:0392-3356900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鹤人社就业〔2014〕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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