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征收工作,推进征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高效、便捷的经办方式服务广大城乡居民,全面提高全区城乡居保参保缴费率。现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全区参保总人数50360人以上,新增参保260人以上,续交保费3.4万人以上;养老金待遇及时审核发放率达100%。
二、征收时间
今年集中征收期为7月1日——10月25日。
三、征收方式
1.集中征收工作原则上由乡镇(办事处)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合理排开缴费时间到合作金融机构缴纳保费。各乡镇(办事处)也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征收工作,集中力量,采取定点、定时和上门征收等方式进行集中征收,力争在集中征收期内完成目标任务。
2.各乡镇(办事处)于每周五17时前将完成情况报区经办机构,由区经办机构汇总完成情况,月底前将收入户保费上缴基金财政专户,坚决杜绝发生滞留资金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居保征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城乡居保政策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各自在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城乡居保征收工作。
(二)形式多样,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张贴通知、电话通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地组织宣传活动,真正做到让城乡居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征收工作取得实效。实行周督查制度,对各乡镇(办事处)集中征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总目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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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参保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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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交保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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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待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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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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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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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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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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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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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
2
|
钜桥镇
|
15100
|
80
|
10950
|
4070
|
|
3
|
大赉店镇
|
12550
|
40
|
9320
|
3190
|
|
4
|
金山办事处
|
6610
|
30
|
4790
|
1790
|
|
5
|
黎阳路办事处
|
1790
|
20
|
920
|
850
|
|
6
|
九州路办事处
|
4725
|
25
|
2505
|
2195
|
|
7
|
长江路办事处
|
4015
|
25
|
2500
|
1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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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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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70
|
260
|
34895
|
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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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 8月 29日
(共印2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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