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粉尘,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家具生产中的切割下料,拼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运营后,木工打磨、雕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屑与粉尘,粉尘通过设备上的集尘罩,集尘口收集,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吸收处置,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集中排放。备料、打磨、木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0.625kg/m3。喷漆产生的废气经过“喷淋塔水帘+过滤棉”处理后,对漆雾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100%。粉尘在经过除尘系统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约0.13t/a,排放浓度小与1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排放计,产生量为0.008t/a,主要在车间自然沉降。
1.2.1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切割下料,木工,雕刻,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排放量为0.013t/a,排放速率为0.0108kg/h则非甲烷总烃产生总量约0.0708t/a,排放速率0.059kg/h
二甲苯产生总量为0.00924t/a.排放速率0.0077kg/h.
1.2.2 有组织排放
涂装工序中该项目底漆用量:1.6t/a,面漆用量:1.6t/a,稀释剂用量:1.8t/a。喷漆附着率一般为75%,剩下的25%会形成漆雾,喷漆房为密封空间,废气设备收集率以97%计有机废气经过水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以96%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91t/a,排放速率为0.0758kg/h ,排放浓度为15.16mg/m3;二甲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012t/a排放速率为0.01kg/h ,排放浓度为2.0mg/m3;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小与60mg/m3标准,二甲苯有组织排放小与20mg/m3标准。
3.1 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木工空压机、木工精密锯,雕刻机、等设备噪声,噪声贡献值36.52-58.44dB(A)之间。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使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进行隔声,合理安排设备布局,振动较大的设备均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1)工业固废
工业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①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7.35t/a,粉尘:0.105t/a,收集外售。
②危险固废
漆渣:0.512t/a.废包装桶;300个/a,废过滤棉:0.328t/a,高浓度废液:1.2t/a,废活性炭:3.52t/a.建议设危废暂存间做好贮存工作,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项目职工数16人,按0.5kg/d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a,公司指定位置设置垃圾桶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工作,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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