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鹤淇滨环监表(2018)1号
关于《鹤壁市淇滨区东兴饰家木门厂年产 5000 套室内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鹤壁市淇滨区东兴饰家木门厂:
你单位报送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鹤壁市淇滨区东兴饰家木门厂年产 5000 套室内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淇滨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10611-21-03-028096)、淇滨区住建局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批表,大赉店镇政府工业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均已收悉,现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在淇滨区政府网站公示期已满。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本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李福营村西 500 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该项目将外购的原材料经过开料、加工、封边、喷漆等工序制成成品,年产5000套室内门。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以及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同意《报告表》提出的该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各项防污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成的厂区厂房,施工期还需根据项目需要,对生产车间进行适当改造,同时安装相关生产、辅助及环保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项目运行期间,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项目应建2套循环水系统,一定周期内循环水产生的高浓度废液定期排放。絮凝漆渣和喷淋塔排水性质均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标准委托相关单位处理,职工的生活污水按《报告表》提出的方式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2.废气。废气应分类治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60mg/m³标准、二甲苯有组织排放≤20mg/m³标准,执行《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省定排放建议值。
3. 粉尘。粉尘应通过设备上的集尘罩,集尘口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采用密封结构,喷漆产生的废气经过“喷淋塔水帘+过滤棉”处理后,对漆雾的去除效率应达到 100%。有机废气进入光氧催化装置,将 VOCs 氧化降解成无污染的水和二氧化碳,随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单元进一步吸附有机废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的综合净化效率应达到 96%。
4.噪声。合理布局各噪音设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防振、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以下,夜间50db以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漆渣、高浓度废液、废活性炭具有毒性、腐蚀性等特征,需要按照危险废物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减少废弃物的储运风险,防治危废流失污染环境,公司应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于各类危废,采取分类、分容器贮存,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外运进行处置,危废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并设计有堵截泄露的裙角、围堰等设施。对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上述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各贮存容器密闭性良好,防止存放过程的二次污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严格管理,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6. 营运期间,严格除尘设备的日常监管、维护,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粉尘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该项目如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淇滨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淇滨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