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合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废弃石灰石5000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
电话:0392-3366720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中段335号(45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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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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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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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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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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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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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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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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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废弃石灰石5000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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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涧乡政府东三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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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合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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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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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于2015年年底,由于原料市场影响,现本项目部分内容发生变更。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6666.6m2,新增了锤式破碎机、雷蒙粉碎机、包装机、振动筛等设备,建成后年加工废弃石灰石5000吨,新增产品2.5mm规格石子,总规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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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堆料厂、振动筛、破碎机、震动给料机产生的粉尘
项目对生产车间全封闭,对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DMCA脉冲布袋除尘器,最后经15米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道路扬尘和堆料场扬尘应采取密闭、喷淋、地面硬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新增工艺不产生废水,整体工程废水主要为路面喷洒降尘水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3) 噪声
合理布局各噪音设备,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以下,夜间50db以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废料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做好收集和堆放工作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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